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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法院:严把“四关”力促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5-06-02 08:17:57


    为全面加强审判管理工作,范县人民法院严把“法庭审理关”、“裁判文书关”、“审理期限关”、“案件评查关”,切实转变司法工作作风,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案件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一是严把“法庭审理关”,规范庭审活动。开庭必须严格按照庭审规范要求执行。庭审中法官不仅集中精力注意听审,还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努力实现案件事实、争议焦点、法律关系“当堂清”的庭审效果。二是严把“裁判文书关”,确保文书质量。裁判文书先由合议庭成员共同把关,然后交庭长审核,最后由分管院长签发把关。三是严把“审判期限关”,强化流程管理。建立审限预警、监督机制,对审限剩余不到一个月的民事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监控。四是严把“案件评查关”,加强案件评查。积极开展“两评查”活动,特别是对发改案件进行重点评查。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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