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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卧龙区法院“一校一法官”举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15-06-01 15:48:25


    未成年人犯罪除了自身的弱点外,还有社会环境的因素,而且家庭教育方式和学校教育方式不当也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主要根源。首先,他们正处于儿童向成人的关键的阶段,可以说是人生的转折点,也更是人一生一世中危险时期;其次,多数父母文化素质偏低,缺乏对子女心理、生理及其特殊的习性认识不足,缺乏正确引导教育的知识与方法;再次,家长们忙于生计,使孩子缺乏父母关爱削弱亲情的首先观察。

    少年走上犯罪道路,除了其他方面的原因外,还有其自身心理、生理尚不成熟的特点。特别是他们被捕入狱后,普遍存在较强烈的恐惧感和悔恨感。为此,结合他们的特点,摸清他们的心理活动,应采取适宜的审判方式。在态度上,以关心、热心、耐心和像父母对待孩子,像老师对待学生,像医生对待病人来努力帮助矫治;在方式上,采取因案审理,因人施教;在程序上,开展庭前、庭审、审判、延续四个环节帮教工作。特别是开庭审判,这是对少年被告人依案、依法、依理、依情进行教育的重要环节。因此,南阳卧龙区法院坚持认真做好四项工作:一是在较小的审判厅内一般不公开审理,让少年被告人坐着回答问题,司法警察不站庭,经缓和法庭气氛,有利于少年被告人心理稳定;二是对于没有辩护人的为其指定辩护人,并通知其监护人到庭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以保证少年被告人辩护等项权利的充分行使;三是审判人员、公诉人员的态度既保持平缓又不失严肃,用语准确又通俗易懂,进行诚恳批评教育而不是胡乱训斥;四是法庭辩论结果和被告人陈述后,合议庭在决定有罪的情况下,增加帮教阶段,促使其真正认识到犯罪的危险后果及其原因,感受到政府的关怀而改过自新。

    近年来卧龙区法院不断总结经验,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先后进一步完善了“庭前三见面”、“庭审注意事项”、“庭后跟踪考察”等五项审理帮教制度,使审判帮教活动既规范有序又灵活多样。同时,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教育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2011年至2014年,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共审理涉及未成年刑事案件231件432人,其中在校学生为78人,占案件人数的5.53%。

    为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推动法官进校园常态化,为在校学生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切实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从2011年以来,卧龙区法院先后主动深入到辖区二十八中、十四中、二十八小、南阳农校、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等大中专院校,给学生上法制课50多场次,并把一些案件在校园内进行当庭审判,让学生旁听案件的审理,以审判的实践、以案讲法,以法育人。据统计,受教育的学生及教职员工达10万余人次,受到教委及学校的好评。该院全体同志分别被有关学校聘请为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少年法庭被南阳市团委命名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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