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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代表联络和审判工作要“同步”

发布时间:2015-06-01 09:37:59


    □ 本报记者 冀天福 本报通讯员 邢会峰

    访谈对象: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张立勇

    民主周刊:张院长,您如何评价这次来自六个省和自治区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河南法院工作?

    张立勇:这次最高人民法院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河南法院工作,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的具体体现,对于提高法官队伍素质、确保公正司法、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专门到我们河南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是对河南法院工作极大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我常说,人大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代表者。人大代表对法院进行监督,就是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所以,人民法院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就是在接受人民的监督。特别是在当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更应当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规定,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人大代表的监督,放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同时,人大代表的监督,对于法院工作来说,也是一种关心、帮助和支持。这些年人大代表为法院工作到处呼吁、鼎力支持,在帮助解决法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

    民主周刊:请您谈谈河南法院是怎样重视代表联络工作的?

    张立勇:我们始终坚持把代表联络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谋划、同部署,自觉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代表的监督之下。

    一是实行院长第一责任制,院长要请慎用亲自,亲自过问,亲自与代表联络,亲自做沟通解释工作。我作为河南高院院长,作为代表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几年来,坚持每年都专门抽出时间,到全省18个省辖市开展面见代表活动,当面通报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平时,我每次到基层调研,都会走访当地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为及时收集代表意见建议,给在豫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发放署有我名字的专用信封,代表的问题均可直接向我反映。

    二是三级法院全部设立了专门联络机构——“联络之家”,开通24小时专线电话、专用电子邮箱,推出代表联络专刊、网络专栏,为代表监督法院工作提供便利、提供服务。

    三是主动报告工作,凡法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案件审判,均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大报告;每周发送“豫法阳光报告”彩信,通报工作情况,方便代表行使监督权。

    四是拓宽联络渠道,除经常性邀请代表视察法院、观摩庭审、参加听证、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外,我们还创新建立了法院“一对一”结对联络代表制度。我们动员全省法院力量开展联络工作,从2011年起,建立三级法院与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工作机制,由全省法院430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联络员,分别对口联络驻辖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形成三级法院联动工作机制。联络员日常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形式与代表保持联系,年底集中走访,当面通报工作,诚恳征求意见。

    五是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集体关注案件。对代表的每一个意见、建议,均明确责任人,规定办理期限。

    民主周刊:您对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监督法院工作有什么建议?

    张立勇:人大代表经常性地到法院视察,有利于更好地了解法院工作,提高监督、支持的针对性。最高人民法院这次邀请全国人大代表莅临河南法院视察工作,就是一种非常好的方式,建议能够将这一做法常态化、制度化,定期邀请代表到法院观摩庭审、参加听证、参与调解、见证执行,帮助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5-30 5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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