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6日上午,鹿邑县人民法院齐梅英院长、刑事庭庭长姜金玺和县政法委书记刘占武等一行六人来到了鹿邑县鸣鹿办事处,他们要在这里会见一个人--一个案件被告人的父亲。
今年刚满十八岁的苑某在2014年12月20日实施盗窃时被抓获,算这次他已经是第三次入狱了,前两次也是因为盗窃。其中第二次刑满释放和第三次被抓仅仅相隔五天。
2015年4月,鹿邑县法院院长齐梅英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这起看起来不大的盗窃案。庭审中,齐院长注意到,苑某的犯罪和其生活的家庭环境有着直接的关系。苑某称,他第二次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他的父亲见到他的第一句话就说“你怎么回来了?”说完又外出干活去了。他想想在家里呆着也没有啥意思,便从家里翻出一百多元钱又跑到网吧上网去了。钱花完后他又想到了偷,在盗窃第二辆电动车时被抓获。苑某说,他的父亲对他从来不管不问,要问的话也是非打即骂。
齐院长语重心长地劝导苑某的父亲:孩子本质并不坏,只是因为贪玩,加上在家庭关心不够,才导致他自暴自弃,一错再错。只要家庭对他多关心,多引导,不放弃,以亲情感化,就能使他重新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苑某的父亲听到齐院长的这些话,逐渐改变了开始的抵触情绪,对齐院长一行的到来一再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要对孩子负起责任来,不会再把问题推向社会,待孩子出狱后给他找个工作,让他自食其力,成为一个对家庭、对社会、对国家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