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判后回访促农村和谐
发布时间:2015-05-25 15:37:58
本报讯 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实行案后回访制度,对所审结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法官利用办案之余对当事人进行判后回访,有力促进了农村地区的和谐与稳定。图为近日该院法官来到辖区高阳镇高阳北村,对一位老人进行回访。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5-24 7版 李 冰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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