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知识,预防和制止在校青少年犯罪,2015年5月20日,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庭走进南阳市潦河八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件。该校4000余名师生旁听了案件的审理,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治警示教育。
2014年12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张某、姚某预谋后分别携带扳手、匕首,由张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姚某窜至南阳市枣林街文化广场附近,尾随一名女子,而后趁该女不备,姚某欲将女子随身携带的挎包抢走,因女子及时拉住包带,二人未能得逞,逃离现场。
2014年12月25日晚,张某、姚某、余某又一次预谋,三人驾驶一辆摩托车窜至南阳市桐树庄、枣林街等地来回流窜寻找抢劫目标,凌晨2时许,风吹起了犯罪嫌疑人的上衣,露出了其别在腰间的作案工具,被巡逻民警发现并当场抓获。
庭审中,合议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指导控辩双方举证、质证。审判长、公诉人有的放矢的对被告人进行了不同视角的法庭教育。期望他们正视自己、反省自己、改造自己,争取早日回归社会,靠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创造财富,取得别人的认可和尊重。三名被告人忏悔由于自己不好好学习,文化水平低,加上法治观念淡薄导致其最终走向犯罪道路并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危害,更对不起自己的父母,当庭表示认罪,同时希望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通过自己的劳动孝敬父母,回报社会。
经审理,合议庭当庭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分别判决被告人张某、姚某犯抢劫(未遂)罪、抢劫(预备)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余某犯抢劫(预备)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庭审后,潦河八中的学生们纷纷发言,在距高考17天的日子,第一次零距离、真切感受庭审的全过程和法律的威严,这种生动直观的形式,增强了他们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表示一定要珍惜大好时光,努力学习,踏实做人。
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少审庭庭长李鹏表示,走进学校开展现场庭审活动是人民法院法治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这种形式可以让同学们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到法院整个庭审过程,普法效果非常好,今后我们将继续挑选合适案件多开展这样的活动,从青少年学生入手,努力营造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