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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召开关于交通事故车辆未载交强险责任纠纷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5-05-19 16:09:36



    5月15日下午,淇县人民法院召开交通事故车辆未载交强险责任纠纷新闻发布会。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法制办的相关领导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会淇县法院新闻发言人、政治处主任王毅宏主持。

    会上,淇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裴增良向媒体就淇县法院近年来受理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涉案机动车投保交强险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据统计,2015年1-4月份,淇县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385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96件,约占民事案件总数的1/4。加上公安交警部门调解处理的148件,这意味着该县平均每天至少要发生两起交通事故。而涉案机动车是否投保交强险给案件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带来了不同的影响。国家设立交强险制度的最大目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后,能够保障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损失能够得到及时赔偿。淇县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大多数涉案机动车都在保险公司投保有交强险,但仍存在极少数涉案机动车未能依法投保交强险,导致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因肇事司机或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等履行能力不够而不能得到及时实现。

    裴增良表示,为便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实现,同时让肇事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巨额赔偿压力能够得到分担,淇县法院将采取庭审网络直播、巡回审判等形式,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建议司法局和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强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农村机动车所有人的宣传力度,提高机动车所有人和管理人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自觉性。建议公安交警部门加大对机动车辆的查处力度,发现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立即予以扣留,加大处罚力度,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

    发布会上还对三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布,省、市媒体就社会关心的问题,如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允许上路吗、交强险赔付范围有哪些、如果赔付不能弥补损失怎么办、肇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投保有交强险与未投保交强险的赔偿责任有什么区别等进行了提问,民一庭庭长杨勇现场一一进行了作答。

    《河南法制报》、法制网驻鹤记者站、《鹤壁日报》、淇县电视台、淇县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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