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处伏牛山区的西峡县,有一位扎根大山深处十余年的深山法官,他就是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法庭庭长姬海朝。他时刻牢记法官誓言,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受到当地政府和群众广泛好评,2012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并被授予“河南省十大人民满意法官”荣誉称号,2014年被评为河南省“最美乡村法官”、“十大创新调解之星”,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关注点滴小事 彰显为民情怀
双龙法庭管辖双龙镇、二郎坪镇、太平镇三个山区镇,地域面积640平方公里,人口4.5万,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法庭干警经常要下乡巡回办案,为方便群众及时联系,姬海朝采取多项便民、利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高效的司法服务。他在法庭门口悬挂温馨提示牌,告知来庭群众法庭干警去向及联系方式,为方便残疾人诉讼,在法庭设立了残疾人通道,对书写困难的当事人进行口头诉状记录,对经济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援助,依法缓减免诉讼费,时时刻刻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努力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2012年4月南阳市政法系统开展“一村四警”爱民实践活动,姬海朝具体包双龙镇的化山、西大沟、白果树三个村,他坚持每月都到村里走访群众,排查矛盾,并自选了5个家庭特别困难的结成帮扶对象,定期到他们家中看望慰问,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去年10月22日,姬海朝在双龙镇西大沟村走访时了解到,因天旱该村村民生活、生产用水困难后,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帮助解决吃水问题,受到村民们的好评。
创新审判模式 践行群众路线
考虑到法庭管辖的三个乡镇均为交通不便的山区,为方便群众诉讼,姬海朝同志秉承“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百姓多跑腿”的为民理念,推出了“车载法庭”审判模式,对辖区交通不便的案件、涉及老弱病残幼的案件和具有典型宣传教育意义的案件,他和法庭干警利用流动警车下乡巡回办案,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作用。
2013年9月的一天,家住双龙镇山涧沟村的陈老汉骑着三轮车带着养了多年的大黄狗去查看蜂箱,在横穿公路时,骑着摩托车的周女士和大黄狗相撞摔倒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2474.13元。为了后续治疗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周女士诉至法庭,要求陈老汉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7.53元。
姬海朝受理此案后,经过走访调查了解到,陈老汉年过古稀,和老伴两人相依为命,平日靠养蜂度日,生活十分艰辛,几千块钱对于老两口来说不是小数目。而周女士家中上有老下有小,还有个在读初中的儿子,日子也并不宽裕,全靠夫妻二人辛勤打拼养活一家老小。了解到这些后,姬海朝和同事们专门就狗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查阅相关法条及解释,咨询了多名同事及其他法院同行,希望能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结果。
考虑到陈老汉已经年迈,行动十分不便,所住的双龙镇山涧沟村距法庭二十多公里,往返法庭一趟不容易,姬海朝和同事决定到陈老汉家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审理此案。通过耐心做双方工作,向他们明法析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陈老汉除原来已垫付的1490元外,再当庭赔偿周女士损失2300元,双方互不追究责任。案件当庭调解,陈老汉感激地说:“真是没想到法院会为了我们这点小事亲自跑来做工作,这结果我很满意,太感谢你们了!”
2012年以来,双龙法庭利用“车载法庭”巡回审判388件,巡回审判率达85%,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贴心为民司法 注重审判效果
“虽然我们审理的案件都不是什么大案,但老百姓一辈子也许就打一次官司,咱得让老百姓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这是姬海朝跟法庭干警开会时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在日常工作中,姬海朝采用“四心工作法”,对待当事人保持公心、热心、诚心和耐心,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将法理与情理相结合,通过温情办案,调处了一大批疑难案件,力求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使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2012年3月,家住西峡县丁河镇的李某在给自家的小拉车打气时突然爆胎,拉车外盘因没有焊节牢固而飞出击中李某腿部,致其胫腓骨骨折而住院治疗。随后,李某以小拉车质量问题要求销售商赵某进行赔偿,遭到拒绝后,便到双龙法庭起诉要求赵某赔偿其医疗费用等损失。双龙法庭刚刚受理此案不久,被告赵某因酒后心脏病突发不幸意外去世,赵某的妻子刘某悲痛万分,姬海朝得知后和同事一起赶到刘某家中进行慰问,刘某很受感动,表示愿意参加诉讼。可到开庭当天,由于双方言辞激烈,加上刘某刚刚失去丈夫,一时情绪激动,起身就要把头往法庭墙上撞去,被阻拦后又掏出一把小刀往自己手上刺,均被制止。姬海朝耐心对她进行劝解,看她情绪还不稳定,便决定另定日期再开庭。
随后,姬海朝又多次通过电话做刘某的思想工作,但刘某情绪一直不太稳定,无法出庭。而另一边被小拉车爆胎致伤的李某家住深山,经济困难,为看病已负债累累,可祸不单行,李某儿子此时又因车祸受伤又住进了医院,姬海朝得知了这一情况后,二话没说又自掏腰包购买水果赶到医院看望慰问,李某对此深受感动,表示赵某已死,不给法庭找麻烦,自认倒霉,撤诉算了。可姬海朝眼看李某家中十分困难,没有因此放弃做刘某的调解工作。他及时把李某家庭困难情况及其儿子受伤住院情况告诉给她,并又通过亲朋好友做她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刘某最终同意赔偿李某的医疗费用4000元,这起案件在法官努力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坚守道德底线 严格秉公执法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姬海朝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2014年4月,姬海朝在审理陈某诉刘某等赔偿纠纷一案时,陈某求胜心切,到姬海朝的办公室将1000元现钱放到办公桌上转身就走,姬海朝立马把现金塞到陈某的衣服口袋内,陈某又多次掏出钱要递给他,说是自己的一点心意,都被他婉言拒绝,并严肃地说:“只要你占理,你送不送钱最终都会让你赢官司的,但是你要再送钱就不占理了。”不久通过调解,刘某承担了赔偿责任。陈某来法庭领到赔偿款后感慨地说:“这样的法官,我佩服”。
在案件受理、送达、开庭,调解、判决、执行等诉讼的各个环节,姬海朝都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法官行为规范,始终坚定干干净净做人,认认真真办案,恪守着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底线和本色,面对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亲情考验和金钱诱惑,他认法不认情,认理不认钱。严格遵守政法干警的职业道德,在法律与金钱、人情等的诸多较量和考验面前,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不负重托,不辱使命,树立了政法干警的良好形象。
二十多年来,姬海朝同志始终恪守一名法官的天职,严守法官底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秉公办事,依法办案,不断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司法能力,在群众心中树立起了一名新时代法官公正廉洁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