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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铁法院副院长带头办案转作风成功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5-05-15 11:33:28


    近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劫案件中,由该院副院长亲自主审,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驱车千里开展调解工作,最终促成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协议,妥善化解了双方矛盾。

    2014年11月8日,被告人刘某甲在知悉同单位会计吴某某保管大量现金后,与被告人刘某乙、白某某预谋劫取。2014年11月9日凌晨1时许,由刘某乙携带水果刀与白某某二人进入吴某某工作、住宿的房间,对其实施抢劫,吴某某在反抗过程中致使双手被划伤,经鉴定吴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该案诉至洛铁法院后,被害人吴某某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三名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为化解被害人对被告人的怨恨和矛盾,提升审判质效,该院副院长王宇声以身作则,带头主审案件,和刑庭庭长梁振军驱车千里奔赴被告人家中开展调查、调解工作。由于三名被告人家居深山地区,王宇声副院长一行不辞辛苦,经过多方辗转、打听,最终才在不同地方找到三名被告人的家属。经调查得知,三名被告人均系山区村民,家庭经济条件差,无力承担较大数额赔偿。为避免因为赔偿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和冲突,合议庭组织被害人和被告人亲属一起进行协商、调解,站在双方的角度上耐心劝说,并通过被害人单位领导和家属、亲戚对被害人和被告人做了大量工作。最终,被害人与三名被告人达成协议,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被害人各项损失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三名被告人向被害人真心道歉,被害人吴某某表示谅解三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希望法庭对三被告人从宽处理,给他们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民事赔偿部分的圆满解决,不仅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而且为刑事部分的依法处理打好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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