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在赴上海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病逝,终年47岁。噩耗传来,整个法律圈都为之动容:“世间已无九步法,法官当如邹碧华” 、“燃灯者邹碧华”、“他的离去是上海乃至中国司法界的一个损失”……他是信念坚定、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是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院长,更是锐意进取、拼搏奋进的好榜样。
一、邹碧华精神的时代内涵
评价一个国家的品格,不仅要看它培养了什么样的人民,还要看它的人民选择对什么样的人致敬,对什么样的人追怀。邹碧华去世后,中宣部追授其“时代楷模”荣誉称号,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其“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他的先进事迹被媒体广泛报道,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他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征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一个法官之所以能在广泛的社会领域得到如此高的关注和礼遇,恰是因为邹碧华精神体现了这个时代对于核心价值理念的追求和回归,回应了当今社会民众对公平正义、法治社会的热切期盼。
小到文明过马路,大到依法治国,法治的根基在于公民发自内心的拥护,法治的伟力源于公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而法官的天职就是要公正审理好每一起案件,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让民众的信仰生根发芽。“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三百年前卢梭如此说,而今邹碧华这么做。邹院长去世的消息传来,一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当即致电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他多么希望这只是一个无聊至极的谣言。12月14日上午,这位老人带着10岁的孙子小铭,和上千名从全国各地自发来到上海的群众一道为邹碧华送上最后一程。5年前,身患白血病的小铭被亲生父母抛弃,而爷爷奶奶无钱给孙子看病,走投无路才来到长宁法院立案大厅,要以小铭的名义起诉他的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为小铭治病。因为未成年孩子告亲生父母的案例从未发生过,法院迟迟未能立案,而小铭的病情却再也不能拖下去了。时任长宁区法院院长的邹碧华得知后,带着长宁法院少年庭法官们开了两天的会,研究法条,最终决定立案。经依法审判,将小铭父亲名下房产划归小铭作为治病的医药费,小铭才坚强地活了下来。在法院工作的26年,邹碧华就是以司法为民的动人情怀和持之以恒的艰苦努力,在不断地践行和实现着法官的天职和抱负。
一个人没有一种精神不行,一个社会没有一种精神也不行,一个时代没有一种精神更不行。当前,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社会民众对法院工作也寄予了更高的期待,这就迫切需要用一种精神来凝心聚力,以法治思维和科学方法,积极稳妥地解决法院发展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司法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大力弘扬“邹碧华精神”,就是要向全社会展现一个好法官、一个好干部的良好形象和崇高精神,就是要激励、引领更多默默无闻的“邹碧华”在法治建设、审判工作、司法改革中,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邹碧华精神对司法改革的助推作用
2014年起担任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兼司法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办公室主任后,邹碧华就把改革的重担背在了肩上,突破阻力推出了上海版本的司改方案,并得到中央批准。上海方案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33%的法官员额制比例。有人质疑:员额制实行以后,有能力但资历较浅的年轻法官会不会被领导挤占名额?恰好三分之一的比例是怎么来的?是不是领导一拍脑袋的结果?而邹碧华的回答很简单:依靠信息化得出司改所需的大数据,依靠审判实践合理应用大数据。
邹碧华认为,不能机械地根据判案数量的多少来衡量工作量,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应为能干事想干事的同志提供舞台。在长宁法院担任院长期间,他曾大力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担任高院副院长后,他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设计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为进一步健全科学评估体系突破瓶颈。
正是对于信息化建设的长期积累和实践,邹碧华才有信心依托大数据建立一个相对科学的考核标准。根据在长宁的经验,他选了四个区的法院进行测算。每个法院具体办案的人员有多少,每年的案件量又有多少,再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等进行权重测算。同时考虑法官们每年用于办案的时间大概占多少,信访、执行、调研等又分别占多少,据此核定比例。问题是这33%的人该怎么选择,既不能按年限一刀切,也不能光看办案量,复杂案件和简单的还不一样。人的问题是最难解决的,需要很复杂的算法,邹碧华带领着团队反复测算。
最高法院司改办法官何帆回忆,在上海举行的“法官工作量测算与法官员额制改革座谈会”上,邹碧华的PPT展示再次震惊全场。他对人案大数据库、案件权重测算法、工作量可视化的展示,精细、科学、周到程度,令参会者叹为观止。何帆与邹碧华最后一次见面,是在2014年11月29日,谈的仍是33%的话题。
“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对下,该担当时必担当,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这是一名法官对法治信仰的铮铮誓言,更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诠释。全面深化改革,需要的就是这种迎难而上、不计毁誉的担当精神。邹碧华紧跟信息化时代发展的需要,敢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依托信息化,背靠大数据,带领着上海司改团队走出了一条科学合理的改革路径。
三、邹碧华精神对基层法官的重要启示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心存正义,以法为绳。“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象征着公平与正义。在审判实践中,一个有良心的法官必须排除偏见、好恶,以内心确信和法律精神为司法天平的权重,恪守清正廉洁的行为准则,以“三严三实”作为立身标准,坚持原则底线,公正司法、严格司法,客观中立审案,用审判结果彰显公平正义。要主动适用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导当事人和社会群众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赢得社会对司法的尊重和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坚守正当法律程序,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心系群众,司法为民。“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也是保护弱者的,要用法的精神解决问题,服务百姓。”邹碧华曾说,当年他得知自己被上海市高院录取时,曾激动地给母亲打电话报喜。母亲告诫他:“一定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他把母亲的话记在心上,更践行在自己的法官生涯里。他审理、参与审理或指导的民事、商事、执行、少年审判等案件,无一不显示出他对当事人的体恤。正是这种深厚的爱民情怀,使他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尊敬。此外,邹碧华认为,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很大程度上就是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体现了一个国家司法公正程度。他曾经倾注了大量心血的“上海法院律师诉讼服务平台”已正式上网运行。这一平台不仅是一个智能化系统,更是一种体制化的建设。毫无疑问,律师服务平台形式上表现为“可视化服务”,实质上是实现了他“尊重律师的职业权利,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理念,是他司法为民的又一有力举措。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善于学习,终身学习。从书记员到院长,邹碧华没有放下的就是学习。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正是出于对法律的敬畏和信仰,对职业的尊重和热爱,邹碧华同志成长为一名著作等身的学者型法官。除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0多篇论文,他还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中国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研究》《法庭上的心理学》等十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法律界曾引起轰动,连续两年成为法律出版社的畅销书。很多一线法官评价此书“逻辑清晰、思路严密,审判时按图索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成为基层法官人手一本的“教科书”,媒体则戏称,要件审判九步法是“法庭上的独孤九剑”。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于学习,善于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专业素养,以丰富的知识理论储备,为破解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疑难杂症提供智力保证。
作为人民法官,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勇于担当、砥砺前行。目前,我国正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历史阶段,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人民法院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我们需要一大批像邹碧华这样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执法槌、肩正义,完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而基层法官处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最前沿,是改革的主体力量,这就要求我们广大的法官,沿着邹碧华的足迹,探索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司法体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司法改革的方向已然明晰,司法改革的号角已然吹响,我们广大的基层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此时应当擎起改革的大旗,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自信和豪情,推动司法改革的巨舰顺利前行。
邹碧华虽然走了,但“邹碧华精神”永在。它是人民群众对于司法改革期望的生动象征,它是司法行者迎难而上、砥砺前行的不竭动力。“燃灯者”如灯塔般在前,追思的同时,我们每一个法官,每一个法律人,理当承继前者信念,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和担当,勠力同心、破冰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