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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六项驻庭制度”积极应对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发布时间:2015-05-12 15:45:23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社旗县人民法院认真学习、传达全国法院及省高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视频会议精神,迅速对本院的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决定实施“六项驻庭制度”,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

    实施院领导驻庭制度。自5月4日开始,实行院领导二人一组轮流到立案大厅值班,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现场指导,帮助解决立案登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饱满的工作热情、良好的精神状态、崭新的精神风貌带动法官,把耐心、细致、严谨的工作作风播种到每位立案法官和每名工作人员心中,确保了立案登记制度的顺利实施。

    实施司法警察驻庭制度。为维护良好的立案登记秩序,保障公共安全,该院积极建立司法警察驻守立案大厅值班制度,专职负责安全事务,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认真落实安检措施,协调处理立案登记工作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实施信访接待员驻庭制度。为有效消除涉诉信访对立案登记工作的影响,该院实行立案登记窗口与信访接待窗口相分离,分流处理立案登记和信访接待工作,建立信访接待员轮流驻庭值班制度,专职负责信访接待和信访案件处理工作,按照登记、接谈、办理等各项流程,采取疏导、教育、释法等方式,热情接待,冷静处理,营造良好的立案信访工作秩序。

    实施律师驻庭制度。建立律师到立案大厅轮流值班机制,在立案大厅专门设置律师接待窗口,让法律内行为当事人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为当事人协助办理相关立案登记手续,并为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实现立案窗口与法律援助的有效对接。

    实施社会法官驻庭制度。为有效落实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减轻立案登记工作压力,切实加强诉前调解工作,该院将社会法庭建在立案大厅,建立社会法官轮流值班制度,将一些民间纠纷委托社会法官进行调解,及时迅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实施廉政执法监督员驻庭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和基层组织中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建立监督员轮流入驻立案大厅值班制度,对立案登记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口头或书面向院领导和纪检组反映,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纪律及作风问题适时进行提醒,并及时收集人民群众的相关举报,不断提升法院立案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

   自实施立案登记制以来,因该院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加之立案登记过程中干警释明法律到位,立案数量虽然比同期有所增加,但总体呈现平稳发展态势。至5月12日共6个工作日内,该院立案78件,没有一件案件因处理不当或拖延立案而被当事人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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