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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组织开展民事庭审观摩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06 10:05:37


    为进一步规范庭审,强化庭审功能,增强审判人员庭审驾驭能力,按照《在全市法院开展民事庭审观摩活动方案》安排,4月30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在第二号审判庭组织开展首次全市法院民事庭审观摩活动。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共三个环节:观摩庭审、庭后评议和总结讲评。此次观摩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周密组织、细致安排。在案件类型筛选上指导性强、庭审计划精心拟定,在活动现场的安排部署上周密细致,保障到位;庭审中,审判长掌控庭审节奏有力、驾轻就熟,合议庭成员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在法律释明、证据采信、举证责任分配、庭审阶段性小结等方面亮点突出。二是参与范围广。整个庭审过程有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领域的分管领导和一线法官八十余人现场参与观摩,并通过河南法院庭审直播网同步直播,辐射引领作用明显。三是强化庭审功能,力戒庭审形式主义,力求庭审的实质化;庭审过程中质辩合一,对双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当庭予以认定,力求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对当事人发表意见正确引导,让当事人有理说在庭上,力求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四是庭后评议不走过场,真正使大家畅所欲言,提意见、讲缺点,落实开展本次庭审观摩活动抛砖引玉、找差距、找短板、炼真功、求实效,切实解决庭审中存在的各种类型性问题的目的与要求。

    本次庭审观摩活动结束后,参与观摩的人员表示:一是增强了庭审中心意识,对庭审功能目的的认识进一步深化;认识到只有充分发挥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亲身感受案件的审理过程,提升司法的透明度与公开性,这样的司法才能获得群众的理解、信赖和支持。二是促进了庭审驾驭能力提高,观摩庭审、庭后评议的过程,既是发现问题的过程,也是探讨问题、解决问题、取长补短的过程,最终的结果是潜移默化中对庭审不规范行为的摒弃和庭审驾驭能力的共同提高。三是对在本院落实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具有指导示范作用,只有庭前准备合理统筹,庭审过程不走形式,庭后评议真刀真枪才能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整改提高,取得实效。

    当天下午,民一庭又召开专题庭务会,结合上午庭审及领导和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庭审规范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各类问题,拟定了二十余条需改进事项供全庭干警学习,以这次庭审观摩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

    目前,全市法院民事庭审观摩活动已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 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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