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开既有顶层设计,又有基层探索,基层法院的公开状况更考验司法公开的成色。清丰县人民法院的阳光司法之路就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的一个缩影。
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位于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是传统的农业大县,法制基础相对薄弱。近年来,清丰县人民法院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先后被授予“河南省优秀法院”、“河南省先进基层法院”、“河南省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仅2014年,就有11个部门、21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2014年,在省政法委开展的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该院名列全省政法机关第十二名,实现这一指标的四年连升。是什么力量引领清丰法院的工作一步一个台阶,走在全省全列?又是什么让清丰的百姓提到法院和法院干警就竖起大拇指呢?
清丰法院院长石文英说,“近年来,司法公开是司法改革的关键词。清丰法院响应上级法院号召的同时,努力走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阳光司法之路。”
石院长所说的“阳光司法之路”就是该院在探索中逐步形成的“三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四结合”(结合公众开放、结合代表联络、结合巡回审判、结合三微一体)。这一系列举措使法院形成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促进了司法公正,提高了司法公信,推进法院整体工作健康发展。该院在2014年全省法院审判质效考核中位列第14名,在全市法院绩效考核中位列第1名,案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执结各类案件697件,实际执行率达到88%,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同比下降72%。
以“三公开”为中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了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目标。这三大平台建设的目标是最高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的,有人形象地把其成为法院司法公开建设的“牛鼻子”。清丰法院确立的阳光司法之路就紧紧围绕庭审、执行和裁判文书这三大中心。
庭审公开
2012年10月起,河南省陆续在全省推行庭审“三同步,两公开”,并将其作为全省法院二十项重点工作之一。这是信息化技术在庭审中的大胆应用,是对原有庭审方式的一次变革。庭审公开并不止在法庭内部,对参加庭审的当事人、代理人、当事人亲属等公开,还包括对全体公众开放。早在2010年,河南省法院就在全省推行网络庭审视频直播,通过录音录像设备,把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现场传送到互联网,让老百姓足不出户旁听案件。清丰法院抓住机遇,把“三同步、两公开”与庭审直播紧密结合起来。2013年,该院投入22万元对智能审判庭进行升级改造,对全院18名书记员进行速录培训,并组织人员到试点单位考察学习。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在庭审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审判力。2014年8月20日,清丰法院的门口聚集了几十名群众,他们都是被告人陆某某的同村,准备参加其挪用公款一案的庭审。有村民告诉刑庭庭长曹青次,陆某某当了几十年村支书,在村里威望很高,村民可能会闹事。书记员卓德虎担忧地说,“庭长,这起案件就不要直播了吧。”曹庭长镇定地说,“我们不但要直播,而且要用全所有公开的设备,有理没理让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庭上,被告人陆某某一口咬定自己从未挪用公款,并表示自己从未代收过村里的征地补偿款时,底下群众议论纷纷,有人还大声发表支持陆某某的言论。然而,当2张由被告亲手签字、共计64.8万元的收条以及被告家人同期账户信息通过大屏幕公开展示时,旁听的群众一片哗然。面对这样的证据,被告依然抵赖,称自己不会写字,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此,法庭根据公诉人申请,再次通过大屏幕公开展示了被告在看守所自己签署的多份法律文书以及笔迹专家鉴定为一致的鉴定意见,使被告哑口无言,无可抵赖。该案庭审结束后,很多群众对先进的庭审方式赞不绝口,并表示相信法院一定能给出公正的结果。该案被告人最终因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当庭表示不上诉,也没有发生上访等不良结果。
主审法官曹青次是一名有着三十年审判经验的老法官,谈到庭审公开,她动情地说:“刚开始,对这么大程度的公开,还真有顾虑,主要是怕自己出错。现在发现,这是一举多赢的明智之选,法官戴上了‘紧箍咒’,群众吃了‘定心丸’,我们的法治建设也走上了‘快车道’。”
2014年,该院普通程序审理案件采用“三同步、两公开”的比例达到80%,视频直播案件210件。
执行公开
执行被称作“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公正司法的落脚点在执行,司法为民的关键也在执行。执行不到位,再公正的判决都是一纸空文,再强调公正为民也是空谈。
“最早干执行的时候,每天电话都没有停过,申请人、代理人、被执行人,轮番上阵,现在,有了执行信息指挥中心,我们的工作不但轻松很多,案件执结率也大幅提升。”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侯美中介绍说。
该院执行信息指挥中心集执行案件管理、执行信息查询、远程视频监控、点对点查控平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开、司法网拍等六大功能为一体,让阳光执行的理念贯彻到执行的点滴之中。
被执行人李某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迫于压力,主动支付了欠款;执行申请人通过立案时发放的账号、密码登录执行信息平台,查询案件执行进度;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在兄弟法院的协作下,将远在百公里之外的被执行人车辆扣押;通过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一件拍品瞬间飙到最高价……这些都是执行信息指挥中心建成后,该院执行工作出现的新常态。
2014年,该院网上查询被执行人房产、存款等信息15116条,涉案标的719万元;将113例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全国联网的数据库,公开曝光“老赖”177人;在淘宝网上传13件拍品,成交7件,总成交价111.06万元,溢价率112%,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5万元。
裁判文书公开
庭审公开和执行公开是动态公开,是司法活动的程序性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是静态公开,是司法活动的结果性公开。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将所有符合要求的裁判文书都在网上公开。而早在2010年,清丰法院就开始实施这项工作。
来自北京的律师陶勇刚刚代理了一起发生在清丰的交通肇事案,作为被害人律师,他想为死者家属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打开清丰法院的官方网站或者直接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他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几起类似的案例,心中对诉讼请求也有了数。陶勇说,这在几年前是不敢想象的,我打心眼里佩服法院司法公开的勇气,这对律师和老百姓来说都是好事。
书记员小贾是去年刚毕业的研究生,每周五裁判文书上网前,她都会仔细核对,确保没有逻辑错误,没有文字错漏,更确保当事人的隐私不被泄露。
就是在这样严格的制度管理下,清丰法院作为一个基层法院,裁判文书公开的程度和质量都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2014年,清丰法院上网裁判文书1067件,达到符合条件的裁判文书上网率100%和零投诉。
与“公众开放”结合 破除司法神秘
群众只有在了解法律的基础上,才可能信仰法律。同样,只有让群众走近法院、了解法院的工作,法院才能赢得更多的信任和支持。在这个理念的引导下,清丰法院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主要有固定开放日期和结合主题活动两种形式,实现了公众开放的主题化、常态化、制度化。
2014年5月12日,结合当时开展的“农民工维权法律服务宣传月”活动,清丰法院邀请20余名农民工代表走进法院,旁听了一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庭审后,民一庭庭长王瑞启向大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提示大家干活前务必签订劳动合同,鼓励大家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表达了法院为农民工维权的决心。
2014年12月4日是传统的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清丰法院高度重视这一节日,早早制定了一系列的活动方案,其中包括邀请64名高中生代表走进法院,感受司法的公开与公正。在立案大厅,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讲解了各立案窗口功能和诉讼流程;在审判庭,同学们争当小法官模拟庭审;在孝道文化长廊,同学们围绕文化与法治展开热烈的讨论。参观结束,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刘相海和少年庭庭长崔丽红与学生们进行座谈交流,教育孩子们守法、护法,让法律为他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三年里,清丰法院坚持开展不同主题的“公众开放”活动16次。仅2014年,就开展了包括以“新消法宣传”、“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维权”、“宣扬法院文化”、“涉军维权”、“弘扬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6次公众开放日活动。
与“代表联络”结合 全面接受监督
要想人民群众更满意,先让代表、委员更知情。加强与代表、委员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是基层法院改进工作思路、促进公正司法的重要途径。清丰法院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设置专人负责,制定相关制度,在政务管理、廉政建设、审判执行等各方面,全面接受监督。
2014年3月20日,法院邀请12名人大代表旁听了原告勾某某、周某诉清丰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处罚一案。涉案民警林某某和赵某某及其分管领导均出庭应诉。这是一起信访案件,在当地引起极大的社会影响。原告勾某某坚称公安局的处罚决定违法,并称工作人员执法时动手打人。公安局出示了执法记录仪记录下的视频,以及相关的执法依据。最终,法庭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庭审前,法院给每位参加观摩的代表都发了评分卡,评价内容包括庭审应变能力是否灵活、引导作用是否到位、庭审秩序是否井然、案件事实是否查清、合议庭成员之间分工是否明确等内容,请他们从社会认知和一般经验角度监督案件庭审。庭审后,代表们都表示,邀请他们参与案件庭审监督,不仅消除了信访户与法院的对抗,还增强了当事人对庭审工作的认同感,让庭审活动晒于“阳光下”,让当事人诉求摆在“桌面上”。
从2012年10月至今,清丰法院已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621人次旁听交通肇事、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留守人员权益保护等各类260件涉民生案件;通过短信、微信联络平台,向代表委员发送法院动态520条次;向代表委员赠送法院工作人员自己编辑出版的工作信息、调研月刊及法院季刊等期刊680余册。该院工作报告连续五年经人大审议表决全票通过。
与“巡回审判”结合 扩大审判效果
长期以来,巡回审判以其“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特点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优势,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是我国司法公开史上的较早尝试。清丰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法治四进”活动,方便了群众诉讼,扩大了审判效果。
2014年4月8日,清丰法院六塔法庭到六塔乡王留固村开庭审理一起农村赡养纠纷案件,正赶上村里唱“大戏”,许多群众闻讯纷纷前来观看法院开庭,就连唱戏的演员也被吸引,跑下戏台,旁听案件。许多群众认为,巡回审判比“大戏”还要精彩。
2014年6月3日,清丰法院民二庭走进固城乡中心小学,公开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校教师刘占勇庭后说,一次巡回审判比几次法制课产生的效果都好,希望以后法院多到学校开庭,用真实案例教育孩子们从小学法、用法、依法办事。
清丰法院早在2011年就在全县设立了17个巡回审判点,积极探索和创新巡回审判点便民服务、法律宣传、司法救助、协助执行、综合治理等功能。2014年,该院巡回审判案件296件。
与“三微一体”结合 公开与时俱进
移动互联网时代,微博、微信等移动社交工具大行其道,信息传播的特点已经不止在“有图有真相、视频抓眼球”,人们希望更多、更快、更全面地获取信息。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信息获取的新要求,清丰法院与时俱进,开通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便民互动平台,阳光司法进入“微时代”。
“俊林,你们的微信平台很不错啊,内容很丰富!”
“佘主任,你们是怎么把微博、微信和微视整合在一起的啊?”
“小佘,你们法院的宣传片都是自己拍的吗?”
……
自从清丰法院的“三微一体”平台推出以来,关注度节节攀升,该院研究室主任佘俊林接到了不少这样的电话。他告诉记者,法院只有一个计算机出身的工作人员,这些平台的开发和维护都是干警们自学完成的。
视频《法官的一天》拍摄了该院民二庭庭长姜相恩的一天。那是一名植根基层法院工作26年的法官的一天,一个平凡、普通却又忙碌和充实的一天。视频推出后,赢得极大的反响。一名网友留言说,时间都去哪儿了?法官的时间就是在维护公平正义、捍卫司法为民中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