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方针,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弱势群体平等参与法律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方便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参与诉讼。
开通绿色通道,便利弱势群体诉讼。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送达,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证实现其权利。
建立执行跟踪,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该院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建立执行跟踪档案,由专人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被执行人定期履行。
加大司法救助,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该院对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外地民工、特困企业等弱势群体案件,在诉讼费减缓免和司法救助上,视情况加大依法减、缓、免的幅度,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化解矛盾纠纷,满足弱势群体诉求。该院坚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积极创新调解思路,拓宽诉讼调解领域,建立了诉前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等机制,努力提高案件的调撤率、息诉服判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调解中最大限度地依法、有理有据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切实减少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累,满足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做好案件回访,实现弱势群体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定期适时回访,通过回访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处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