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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七措施确立案登记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5-05-05 09:20:28


    针对5月1日实施的立案登记制改革,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积极行动,采取七项措施认真应对,确保立案登记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一、许昌中院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市法院工作会,传达各级领导和上级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要求,引导广大干警充分认识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二、全面检查两级法院立案窗口,对照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进行查漏补缺,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组织立案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尽快掌握立案登记的操作流程,完善公开告知事项公示栏内容,印制立案事项一次性告知书,做好立案登记制实施准备工作。

    三、从5月4日起,两级法院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立案庭长到立案大厅值班,各院“一把手”亲自到立案一线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中院党组成员到所联系的基层法院督导检查人民法庭立案登记制落实情况。

    四、从5月4日起,各院立案大厅安排法警值班,维持立案秩序;宣传部门向媒体发出介绍立案登记制的新闻通稿,安排人员到立案大厅随时接待采访;信访部门安排信访工作人员到立案大厅,随时接待群众反映和投诉。

    五、从5月4日起,在立案大厅安排“诉讼辅导员”,对来立案的群众提供深层次的咨询和指导;诉讼服务中心安排诉调对接调解员和公益律师、法律志愿者到立案大厅值班,对引导到诉调对接渠道的纠纷进行接待。

    六、从5月4日起,两级法院立案庭每天向分管立案工作副院长和院长报告当天立案情况,及时掌握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后的动向,加强分析研判,积极予以应对。

    七、两级法院在“五一”前向当地党委专题报告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党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确保立案登记制度在许昌全市法院平稳有序得到实施。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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