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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院院长张社军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4 15:40:58



    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社军,党组成员、副院长翟陆到立案大厅检查指导登记立案工作。

    张社军院长向工作人员询问了登记立案工作情况,就如何保障该制度有效实施与工作人员进行了交流,要求工作人员学习好中央和最高院的政策规定,落实好上级法院的有关要求,切实保障好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张社军院长还详细解答了现场群众的提问。针对当事人徐某关于自己的案件为什么不能受理的疑问,张院长解释道,该执行案件已经立案,正在执行的过程中,对已经立案的案件,不能重复立案。

    据该院立案一庭庭长蔡红莉介绍,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法院不再对起诉进行实质审查,而是仅对起诉的形式要件进行一般性核对,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与立案审查制相比,客观上扩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围,能够更充分地保护当事人的诉权,也使当事人立案更加快捷简便。

    今天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来诉群众比平常明显增多。截至上午11点半,信阳两级法院已接待来诉群众231人。由于准备充分,现场秩序井然,立案工作有条不紊,成果颇丰。据统计,两级法院仅上午就登记案件194件,其中当场登记立案140件。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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