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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从源头杜绝立案难问题

  发布时间:2015-05-04 15:20:16



    5月4日是法院立案登记制度实施的第一天,陕县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度工作小组一大早就在组长张军保院长、副组长张社红副院长的带领下到立案诉讼大厅现场办公,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诉讼服务中心一同对立案登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陕县法院通过“三步走”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有效地从源头上杜绝“立案难”问题,提高了司法效率,有效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一步,领导重视,准备充分。陕县法院成立立案登记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保同志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充实立案庭接待人员;新增2名干警进行接待做好登记,受理当事人提交的登记立案材料后制作并向当事人出具接收登记立案材料的书面依据。同时又新增2名干警对登记立案的案件同步录入,提高立案登记效率。

    第二步,重在落实,确保实效。陕县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规定,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人民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对不符合登记立案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做出不予受理裁定书。要坚决杜绝不收材料、不立案、不下裁定的“三不”行为,坚决杜绝久拖不立,坚决杜绝挤牙膏式告知,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案件所须的基础材料,材料齐全接收后出具材料接收通知书,并让当事人当场填写地址确认书。

    第三步,广开渠道,网上办公。打开网络渠道,通过陕县法院网的立案信息平台预约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把诉状发送至法院立案信息邮箱,由立案庭工作人员查阅并下载,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过邮箱回复或电话通知到立案庭缴费,办理立案相关事宜,大大减少群众诉讼费用。

    陕县法院通过实施立案登记制度“三步走”大大方便了来诉讼的群众,争取让当事人来立案庭提交的材料当日审查、当日缴费、当日立案,确保受理案件率达到95%以上。符合立案条件的决不让群众跑第二趟,从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最终推动司法制度向公正、高效、权威方向发展。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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