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结合实际,创新方法,采取“四公开”措施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增强法院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公开身份。在诉讼服务中心墙上设立监督台,将工作人员、所属部门、监督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规范上班着装、接待用语和司法从业行为,以饱满的热情展现一流的司法形象。
公开职责。制定《目标岗位职责》,明确各个部门及干警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目标,并将工作职责通过本院电子大屏幕进行公示,督促全院干警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公开流程。把民商事案件审判流程、刑事案件审判流程等办案流程以及司法救助范围等在法院长廊及审判区域公布,使当事人明确相关工作制度和流程,方便当事人诉讼。
公开承诺。全面推进服务承诺制度,将《院领导班子集体廉政承诺书》、《干警廉政承诺书》、《立案庭服务承诺》等进行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通过“四公开”要求,在全院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创先争优氛围,积极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