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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法院胡晓瑜等六名干警荣获县“劳动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15-04-30 15:45:03



    4月30日上午,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太康县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县公安局七楼会议中心举行,大会对全县各行各业的272名劳动模范进行了隆重表彰。其中,太康县人民法院胡晓瑜、高峰、张勇、程海港、徐长红、李康六名干警经过层层推荐评选,脱颖而出,获得太康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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