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平舆县人民法院坚持三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是认识到位。该院领导深刻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业务、党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对干警进行司法廉洁教育,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全院范围内形成了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和强大合力。
二是落实到位。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元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重要工作和任务坚持亲自过问、请慎用亲自、亲自督办,其他党组成员和重要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狠抓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廉政亲情寄语”等活动,做到警钟长鸣。严格落实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十条禁令”,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监督到位。该院实行开门接访,综合运用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本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工作挂钩,提高其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落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