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学习制度,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
一是管理规范性。按照院党组会议决定,出台了相关的红头文件,规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学习日,干警学习笔记和部门学习记录,由政治处牵头每季度抽查一次。
二是内容全面性。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政治学习优先安排。院党组强调学习内容不拘一格,尽量扩大知识面,既可以包括文书写作、庭审技巧等内容;又可以包括案例评论、警示教育、管理方法等内容;既可以是法律条文的讲座,也可以是经验交流。
三是全员参与性。每位干警要提前安排、协调好其他工作,切实做到人人参与,为全院干警提供展示自我、相互交流学习的平台。
四是纪律严格性。严格学习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需经院长批准。端正学习态度,勤于思考,做好学习笔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