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打造一支清廉、为民、高效的基层干部队伍,舞钢市人民法院采取互动机制,深入开展对辖区基层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实施案件报告制度。受理职务犯罪类案件后,把该案被告人涉嫌的罪名、简要案情、庭审时间、庭审地点,于开庭5日前,向舞钢市纪委、政法委汇报。上述机关根据案件性质及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日程,向该院反馈警示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安排。
实施现场旁听制度。被安排做警示教育的案件,庭审3日前,由市纪委、市委政法委会同该院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旁听案件。三年来,该院对涉嫌职务犯罪的8名被告人审理时,特邀请平顶山市纪委、舞钢市纪委、政法委领导;舞钢市辖区13个乡镇纪委书记、街道办事处副书记、部分重点科室负责人及辖区192个自然村村书记、村主任共1000余人次参加旁听案件。
实施审后交流制度。庭审结束后,该院部分班子成员与参与旁听的纪委及政法委领导共同分析职务犯罪的成因,研究长效预防机制;审理该案的法官及其他刑事法官分组和参与旁听的基层干部进行交流,厘清职务犯罪的各类要件,澄清错误认识,防止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再发生。参加旁听的基层干部通过互相交流心得体会,写剖析整改方案的形式接受案件警示再教育,巩固教育成果,增进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该市辖区基层干部普遍认为:这种以鲜活的案例进行互动的教育模式,方式新、感触深、效果好。他们纷纷表示:要以反面典型为镜子,反省自我,真正落实好基层事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成为服务基层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