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栾川县人民法院努力做好四个方面工作,迎接新挑战。
主动汇报,赢得支持。主动向县委、人大、县委政法委等部门主要领导汇报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自觉寻求指导、支持和监督。对于受理的敏感性、群体性、重大疑难案件,进一步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和协调,建立起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
完善职能,提升水平。抓好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完善便民服务机制,特别是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大力推行网上登记立案平台建设,让当事人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或“告状难”问题。
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全体干警认真学习立案登记改革会议精神,真正明确改革的重大意义,自觉将思想认识统一到服务中去。同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解释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切实做好新修改内容与立案登记制度的衔接工作。规范司法礼仪,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涵盖干警着装、仪容、用语、行为各个方面的《法院人员行为规范》,加强对院容风纪、干警言行举止等方面的督查问责,进一步提升干警文明素养。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自有媒体广泛宣传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让更多的社会矛盾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化解,为法院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