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坚持能动司法,拓展审判职能,对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相关企业、部门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发出有针对性司法建议4份,均得到了积极回复,起到了较好效果。
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拓宽能动司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途径,郑铁法院一直以来,重视司法建议工作,及时发现在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涉及改革、发展、稳定、民生等突出问题,组织力量进行充分调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在审理一起国有公司人员受贿案时,发现该公司招投标不规范,为公司人员职务犯罪留下了诸多缺口,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郑铁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即向该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该公司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不当竞争。该公司收到郑铁法院司法建议后,接受并感谢法院的司法建议,规范了招投标的市场行为,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在审理多起盗窃铁路器材案件中,发现犯罪分子夜间利用检修客车临时停靠地围墙低或没有围墙、没有看护人员的情况,多次盗窃,不但造成铁路资产严重损失,而且直接影响客车的整备及投入使用,危害铁路运输生产秩序。为了防范犯罪,保护铁路资产,郑铁法院及时向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通过回访,该问题已彻底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前,郑铁法院已将司法建议工作纳入该院整体工作部署之中,并使之成为延伸审判职能、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促进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