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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一出租车司机酒后营运被查判刑

  发布时间:2015-04-20 15:55:21


    在民众眼里,酒驾被查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的事了,但这位出租车司机酒后还上路拉客被查却不多见。近日,该名出租车司机被西平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5年1月19日20时许,被告人丁某酒后驾驶豫QT2307号出租车沿西平县城解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华港大酒店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并抽取了血样。经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被告人丁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30.3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被告人丁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与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最后法官还是要提醒一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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