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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开“民告官”信息点赞

发布时间:2015-04-17 08:39:23


    4月9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8个“民告官”的行政案例,涉及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政府强拆赔偿等方面。

    行政诉讼是一种权利救济的重要手段,实行24年来,面临着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的问题,而且这些案件往往被列为案件中的敏感案件,就算政府被判违法,一般也是“内部通报”,公众很难知道其中的详情。从这个意义上说,此番河南高院的做法虽非首例,但却折射了法治的进步,值得肯定和点赞。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民告官”不再是挑战政府,而是公民正当行使宪法权利的体现,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同样,公开“民告官”信息,既是司法公开的必然要求,也是对法律和公民的尊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政府机关也不例外。法院的裁判文书除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等不能公开的应当全部公开,如果没有这种公开,公民就会失去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而如果没有了监督,行政行为就有可能“出格”。因此从更高层面看,公开“民告官”信息,既是督促政府依法行政所必须,也是保证公民诉讼权利所必须,更是我们在法治中国进程中非走不可的一步。

    笔者诚望,公开“民告官”信息能够成为一种常态,也希望各级政府机关能够逐渐习惯于这样的常态。只有当整个社会都能坦然面对“民告官”,习惯于公开“民告官”信息的时候,全体公民对司法权威的信仰和敬畏才能逐步形成,依法行政才能取得巨大进步,法治政府才会成色十足。——袁  浩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4-15 2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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