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治建设四位一体
发布时间:2015-04-15 09:11:48
本报讯 近年来,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将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制教育和法律制裁的功能相结合,搞好法治建设。该院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制教育,设立流动咨询台,流动服务车,流动宣传版面,印制宣传彩页、法律知识普及手册,利用学生返校期、乡村集会、重大节假日、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制课、法制报告会、法律大讲堂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加强法律制裁的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力度。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4-12 7版 王新刚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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