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真正实现司法为民,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洛阳市瀍河回族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市法院“争创全国一流法院”总体目标,不断开拓创新,着力从司法为民、廉政监督、审判管理等方面出发,坚持固本强基,切实提升法院司法公信力。
增强司法为民力度。审判工作中,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诉前调解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解决老百姓打官司难的问题。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完善小额速裁制度,拓宽巡回审判范围,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并充分利用信息化促进审判质效的提高和司法信息的公开,让司法沐浴在阳光之下,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积极完善民意表达机制,积极开展联络工作,畅通法院与群众互动沟通平台,为及时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完善廉政监督员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廉政监督员监督检查方案,实施定期群众调查和月月通报制度。由廉政监督员依据职责进行廉政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并记录在案。监察室定期收集廉政投诉和意见,按月通报投诉情况、迟到早退情况、群众表扬情况和抽查检查情况。不定期开展廉政监督员业务培训交流,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廉政监察作用。
完善审判工作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为核心的审判管理体系,以信息化建设为基础,明确案件每个节点及其衔接环节的操作规程、时限和责任,跟踪管理案件。对临近审限案件及时予以警示督办,严格审限延长、中止、审限扣除、简转普等环节的审批,避免隐性超审限案件出现,建立以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业绩考评为核心的队伍管理体系,通过科学管理、统筹兼顾,推进审判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司法公信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