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全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专项业务培训班,邀请民诉法博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宗敏到院授课。两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 判庭及人民法庭的全体人员参加了培训。
张宗敏结合审判实际和相关法律条文,以程序意识、诉权意识、公开意识、证据意识、效率意识、诚信意识、监督意识等七种意识,以及小额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调解协议的确认、担保债权的实现等六种制度为主线,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
最后,鹤壁中院贾立新副院长代表两级法院干警对张庭长的精彩授课表示感谢,同时指出,加强业务学习是我们打造“精品法院”的重要一环,大家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切实增强对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结合审判实务,做到准确把握,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