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法官办案质量,减少改判、发回重审和信访案件的发生,今年以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每月定期召开专题审委会,通过“三个流程”对当月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集体诊断”,促使法官办“精品案、铁案”的同时,也提升群众满意度。截至目前,该院共对16件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进行“集体诊断”。
一是主审法官对“问题案件”进行自查流程。首先由承办法官针对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写出自查报告,逐一分析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裁判理由、结论,对案件存在的分歧进行了总结,查找与二审发改裁判依据、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差距,并加以正确学习、理解和探讨。
二是合议庭对“问题案件”接受质询流程。要求全体审委会委员参加的同时,也要求案件合议庭成员、纪检书记、各业务庭庭长参加会议。在主审法官自查后,合议庭成员也对案件存在的一些疑难问题、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实体处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共同接受审委会成员、纪检书记对此案疑点的提问、质询,并找出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因,确定过错责任,并给出指导性意见。
三是审委员对类型“问题案件”进行专业指导流程。审委员成员在集体“会诊”问题案件后,共同找出此类案件造成改判、发回重审的原因,并针对此类“问题案件”提出专业的指导性意见,以便在指导一线法官办案的同时,也预防类似问题的出现。
通过三个流程“诊断”问题案件,不仅增强一线法官办精品案、铁案意识,也增强了合议庭成员的对合议案件的高度责任心。同时,通过集体诊断问题案件,在提高一线法官办案质量的同时,也从源头预防了“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