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朱正栩同志在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中,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为推动审判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5年3月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朱正栩同志在工作中,想方设法采取便民措施,服务诉讼群众。她每周都安排下村工作,下村前,把手机号码写在法庭大厅的小黑板上。为避免当事人跑冤枉路,她专门制作了便民联系卡,发到各个行政村。为方便群众,她挤出经费安装了免费便民电话,并为当事人提供免费茶水、纸笔等。办案之余她还到村里与群众谈心,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的生活情况,倾听群众的真心话。对妇女儿童、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她积极给予法律援助,办理诉讼费减、缓、免等手续。对涉及“三农”、妇女、老人、未成年等弱势群体,以及近年来多发的农民工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判,及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那些特别困难的当事人,在案件办结后,经常上门去看望,帮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任,被乡亲们称为“知心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