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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法院巡回审判成普法课堂

  发布时间:2015-03-24 10:42:10


    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巡回审判中教育不孝子女张某,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使巡回审判成普法课堂的一个场面。

    该院针对近年来不赡养老人的案件经常发生的实际,精心选择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赡养、婚姻、相邻权、土地承包纠纷等类案件,作为巡回审判的案件,通过邀请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村干部旁听、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将巡回法庭办成生动的普法大课堂。对于赡养、婚姻、相邻权、土地承包纠纷等类案件,于开庭前一周,将庭审的时间、地点告知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庭地点一般选择原、被告所在地的村委会或原、被告所在的村庄,对于能调解的案件予以调解结案,调解不成的案件当庭宣判,用看得见的公正让群众从感性上认识法律。庭审后,就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官就庭审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予以说明,当事人也可以就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向法官咨询,便于群众维权。老百姓纷纷表示,现在党的群众路线好,审判也更大程度的方便了当事人。

    今年以来,该院已到辖区乡镇巡回审理12场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100多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问题27个,受到群众称赞。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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