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湖滨区人民法院结合五点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
一是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和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相关纪律要求及周强院长的相关讲话精神、观看《鉴史问廉》专题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公正意识、廉洁意识、法纪意识、风险意识,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使干警从不敢为的层面跨入到不能为、不想为的境界,提高廉洁司法意识和能力,确保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
二是把运用典型案例与自身工作思想实际相结合。组织干警认真通读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及省法院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组织广大干警深入开展反思讨论,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自警、自省、自律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狠抓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地加强干警思想教育,细化完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扎实开展。
三是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各项工作任务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的廉政、勤政意识,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工作,加大对干警纪律作风、警容风纪和庭审活动、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使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中心工作互相促进、相得彰。
四是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节俭风尚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倡导节俭风尚。利用过春节前,教育干警既不收受礼金、红包,也不向有关领导及部门送礼。
五是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正风肃纪相结合。通过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诉讼掮客行为。人民群众是评判反腐倡廉工作成效的主体,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最高标准,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重点排解法院内部的不当干预,做到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