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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中院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03-20 16:02:34


    3月20日上午,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5年全市法院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濮阳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凤兰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濮阳辖区基层法院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组组长,市中院全体干警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会上濮阳中院院长王凤兰指出了全市法院工作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部署了全市两级法院2015年的工作任务。一是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夯实公正司法的基础。二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切实服务濮阳发展大局。三是以实现群众满意为目标,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四是以维护司法公信为根本,全面提升审判质效。五是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筑牢工作根基。

    关于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濮阳中院院长王凤兰强调,一是充分认识当前法院系统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二是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把主体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切实扛稳、抓牢、做实,使主体责任真正落地生根。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分内之事、应尽之责。

  

责任编辑:焦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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