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淮滨县人民法院按照“探索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管理模式,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的工作思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并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逐步形成了院长统领全局、值周院领导督查、考评职能部门日常监管相结合的规范有序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使本院总体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加强队伍建设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需要 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淮滨法院坚持“以人为本”,抓住“人”这个关键,把队伍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头等位置,切实抓紧抓好:1、以职业道德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法官的宗旨意识教育。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思想,争创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庭),争当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官。2、不断强化法官的职业意识,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通过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不断强化法官的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文明意识、廉洁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实施“形象工程”,积极开展了“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3、在法官队伍中树立起良好的学风。由于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案件所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展,各种新类型的案件不断出现,法学理论的不断丰富和创新,都不断对法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该院以建设“学习型法院”为契机,在全院大兴学习之风,以提高队伍业务素养。
规范服务窗口运作,强化服务意识。立案与信访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窗口,群众往往最先通过这两个窗口来认识和了解法院,并据此进行评价。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申诉难、乱办案等问题,我院从规范立案管辖入手,修订完善了《立案工作规程》,《民事案件管辖范围暂行规定》等十余规章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访必接,坚决杜绝乱找案、乱办案现象。在新闻媒体公开“司法便民十项承诺”,尽最大限度给当事人提供便利,在立案大厅实行敞开式柜台办公,实现了提交材料、交费、签收、材料收转的“一站式”服务,当事人不出立案大厅就能办妥立案手续。同时,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信访室,安排精通业务、热情有礼的专职信访人员负责接访,采取信访流程管理、首接负责、限时回复和对热点难点问题特别督办在内的完整的接访处理机制,变上访为下访,定期对当事人进行回访,较好地做到“人动我知、未动先知”,既保障了当事人合法的权益,又有力地维护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规范审判活动,确保司法公正。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实现“公正与效率”主题,必须建立规范科学的审判管理制度。为避免当事人合理怀疑,该院认真落实审判公开制度,公开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公开进行法庭辩论,公开宣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全部公开开庭审理并接受公民旁听,切实保障法律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针对群众反映的案件超审限问题,积极开展了“清理超审限案件”活动,定人员、定期限、定责任,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同时,借助法院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案件的立案、排期、审理、执行和归档,进行全流程动态跟踪管理,设定预警期限,及时提醒通报,较好地杜绝了案件超审限问题。为确保案件质量,还建立起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由案件质量评查办定期通报,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庭室和干警限期整改,办案质量有了较大幅度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规范执行工作,维护司法权威。案件只有及时有效得到执结,才能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也才能体现司法审判的最终价值。为维护胜诉方的合法权益,该院在采取执行联动、执行热线、公开曝光、举报悬赏等措施的同时,全面推行执行公开制度,建立“阳光执行”机制,对执行中的委托鉴定、委托评估拍卖等一律按法律规定公开施行;对案外人提出的执行异议,适时安排听证,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对执行款的管理,要求所有执行款项和拍卖所得均直接汇入法院指定的专用帐户,由法院统一向当事人支付,改变过去由执行人员或拍卖机构充当中间人兑付款物的做法,保障了执行款安全及时给付。为预防突发事件,该院建立了执行工作应急处理机制,周密制订预案,有效避免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对于“双困难户”,该院还专门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一定贡献。
规范监督,维护司法形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规范法官言行,监督其履行工作职责不可缺少的主要保证。先后建立健全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干部谈话制度》、《当事人评议审判人员制度》、《纪检监察工作监控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并先后利用一些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防微杜渐,使广大干警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初步建立起了法官监督制约的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法官队伍。
淮滨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指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工作部署,不断提升法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促进全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