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2015年度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年会暨《3•15案(事)例》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国家二级大法官李国光,全国人大法工委原局级巡视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国家法官学院原副院长、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曹三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韩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徐熙锡、日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会长白出博之以及社会各界打假名人等出席了会议,其中,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的(2014)襄刑初字第174号《黄某等四人网络购物诈骗案》被评为中国法学会2015年度《3•15案例》。
会上,襄城县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彭洋代表襄城县法院接受了中国法学会授予的荣誉证书,并简要介绍了该案案情及审判结果,接着围绕当前网络购物的现状,概括出了当前网络购物欺诈的特点、成因及对策建议,最后详细阐述了襄城县法院判决该案后的社会效果及意义,即:一是向全社会宣誓了人民法院对打击网购诈骗犯罪行为的决心,进而彰显出法院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权威;二是提醒日益增多的网购消费者要提升自身防范意识,切勿因贪图便宜而跌入不法分子设置的陷阱中;三是警示利用网购诈骗消费者的不法分子遵循行业操守,通过合法途径谋取财富。该案例是襄城县人民法院继2014年以来第二次入选的《3•15案例》研究成果,该案例法理分析严谨,逻辑清晰,裁判文书格式规范、证据充实、裁判公平,体现了该院通过公正判决来增强公众对法治的信仰和信心。
据悉,本次发布会在全国范围内共评选出六篇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事)例,它们依次分别为: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判决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购物诈骗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判决知假买假的消费者获得10倍赔偿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欺诈的消费者获得三倍赔偿案;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不法企业销售不合格汽车案;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冷冻胚胎归四位老人处置案以及中国电信世纪龙信网络有限公司运用ODR方式设立21CN聚投诉平台调解网购纠纷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