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信息化的方式发送查询请求,获取查询结果,进而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生效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建设网络执行查控体系可以说是抓住了被执行人财产难寻的“牛鼻子”。网络执行查控体系覆盖全国范围,突出解决了传统执行模式查找效率低、耗费成本大、局限于某个地区某个领域查找而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查找的弊端,最大限度地将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信息展现在执行法官面前。
裁判文书是司法机关以国家名义作出的,代表着法律权威,当事人本应当自动履行,但有些当事人明明有履行能力,却千方百计逃避甚至抗拒执行,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这既是对法律权威的藐视,也是对诚信道德的践踏。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系统的运行让失信被执行人吞下咎由自取的苦果,体现出惩罚性,也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裁判,重新恢复信用,是“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有效执行措施。
法院推行网络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赞赏,反响非常好。据有关统计,已有20%的失信被执行人慑于这个系统的威力,自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很多人评价,这是最高人民法院为社会诚信建设做出的重大贡献。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3-14 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