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儿童在乘坐火车过程中手指被过道折叠座椅夹断的民事纠纷,儿童的父亲对办案法官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专程送来一面锦旗表示感谢。
2014年10月初,一名5岁的儿童随母亲乘坐火车回家途中,在使用软卧车厢过道折叠座椅时不幸被座椅夹断左手食指,形成左手食指末节不完全离断伤等伤情,后经鉴定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该儿童及其父母认为车厢内的折叠座椅存在设计缺陷,且无警示标志,因此导致儿童受伤,要求该次火车所属的某铁路局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被告某铁路局认为该名儿童受伤是因其使用折叠座椅不当及其监护人监护不力造成的,铁路企业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该起案件经过有关媒体的报道,具有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洛阳铁路运输法院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接到这起案件后,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认真倾听其诉求,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承办法官的积极工作下,双方当事人在案件开庭审理前达成了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该起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结案,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同时,承办法官还特地指出了双方当事人在这起案件中应当汲取的教训,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应当加强看护,切不可掉以轻心;作为铁路企业,应当以人为本,更好地履行好安全、警示义务,并建议铁路企业对这次事件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通过在车型内增设安全警示标志等方法有效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