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紧跟上级法院工作思路,定调“四个新”,积极谋划新一年的各项工作。
在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上有新作为。依法惩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非法集资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深化量刑规范化建设。主动服务经济发展,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尤其是涉及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商事案件。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积极推进行政和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强力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建立和完善执行指挥系统、规范网络司法拍卖等,不断提高法院司法执行力。
在坚持司法为民上有新担当。着力打造“三大平台”建设,强化诉讼服务、纠纷分流、矛盾化解三大职能,实现八项基本功能提升。建立“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现当事人网上立案、网上预约主审法官、网上查询办案进度。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坚持经济制裁与刑事追责并重,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重大民生问题。持续推进“关爱三留守”和“农民工维权”工作。认真开展消极执行专项治理活动,力推“赖账户”黑名单制度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深化巡回审判、多元矛盾化解、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基层矛盾化解机制。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形成党委领导、综治牵头、人大监督、相关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成立诉调对接中心,组建专业调解队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的合力。弘扬马锡五审判方式,依托人民法庭和社会法庭,选择典型案例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就地立案、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就地普法,坚持以案说法,努力实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提升审判质效上有新突破。探索立案制度改革,变审查制为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进一步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切实提升诉讼效率。全面推行新型合议庭制度,实现一个合议庭即为审判庭的工作模式,突出主审法官地位,建立“院长(副院长及审委会委员)、庭长和资深法官合议庭”等三级合议庭模式,强化监督,通过健全责任制度、加强日常考核,完善绩效考核等,为法官带上“紧箍咒”,保障司法权的公正行使。全面落实涉诉信访改革。重点做好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终结退出、司法救助等工作,将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在加强队伍建设上有新举措。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警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法院文化为引领,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法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社会法庭便民利民的独特优势,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以激发全体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推进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大力整治“六难三案”,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切实发挥廉政监督员、审务督察、明察暗访等制度的监督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