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岗位技能训练,按时组织各项专业技能训练,参训率及评比优秀率达到上级法院要求。
一是能够按照“双重领导,编队管理”有关要求,警队领导任免按规定备案,重大事项及时准确上报,执行上级法警部门命令坚决。二是严格遵守“司法警察十条禁令”等行为规范,作风纪律严明。值庭、押解、安全检查、看管等职能严格按照最高法院《值庭规则》、《押解规则》、《安检规则》、《看管规则》、《关于司法警察执行民事强制措施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落实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安保制度,监控覆盖全面,消防设施完善。认真制定了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措施具体可行,办公场所、训练场所、警械库一应俱全,警用指挥车、囚车等车辆、警用械具、通讯工具等按规定配备齐全。审判、羁押场所和院机关的监控设备和安检设备配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