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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勇代表:保护拟订方案“三留守”人员

  发布时间:2015-03-06 09:20:50


    目前,涉及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三留守”问题已成为农村最突出的社会问题,引起了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做好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14年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指出,要“重视农村‘三留守’问题,搞好农村民生保障和改善工作,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要加强对农村“三留守”人员的关爱和服务。因此,全国人大代表、省法院院长张立勇建议拟订“三留守”人员权益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农村“三留守”人员存在三大问题

    张立勇说:“当前,农村‘三留守’人员存在三大问题。”具体来说,一是家庭氛围严重缺失、精神生活非常单调。由于子女或丈夫常年外出,留守老人、妇女难以享受到亲情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家庭之外,他们也很难通过其他业余文化生活找到精神寄托,容易感到孤独和无助。一些留守妇女表现出性格孤僻和偏激,对孩子的教育方法简单、粗暴。留守老人由于子女不在身边,感到有话没处说,有的出现抑郁症状,觉得生活没有意思,严重的甚至产生自杀的念头。另外,农村精神文化生活比较单调,老人业余生活大多是“蹲墙根、找树阴、聊聊天”,在家庭之外也难以找到精神寄托。

    二是生活缺乏相应照顾,隔代教育问题突出。大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将子女留在农村父母身边,由自己的父母或亲属看护小孩,带子女上学。由于农村留守老人文化教育水平普遍不高,往往是重养轻教,更多重视孩子的安全而忽略孩子的学习及心理需求。留守儿童得不到完整的家庭情感爱抚,对亲情的渴望无法满足,极易在心理与现实之间形成落差,在现实中表现为情感冷漠,内心封闭,不相信他人,对自己缺乏信心,甚至出现行为孤僻等性格上的缺陷和心理上的障碍。由于缺少家庭有效监护,留守儿童易受不良环境影响,养成一些不好的习惯。一些孩子逃学、旷课,参与不良团伙,沾染吸烟、喝酒、打架、赌博等不良行为,沉溺于网吧、电子游戏场所或娱乐场所等,这些不良行为又缺乏家长的及时正确引导和帮助,不能及时得到纠正。还有的留守儿童受到教唆、引诱,而逐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有些地区,留守儿童违法犯罪的比例已经占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半以上。

    三是缺少有效保护,易受不法侵害。近年来,针对老年人特别是针对留守老人的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留守妇女由于反抗能力弱,也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侵害对象。如安阳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朱某入室抢劫、故意杀人案,朱某抢劫杀害留守妇女,为灭口还故意杀死一名幼童;商丘市中级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孙某、尹某抢劫、强奸、盗窃案,犯罪分子乘深夜跳墙入院、踹门入室,采取威胁、殴打等手段,实施抢劫作案71起,侵害对象均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由于缺少父母呵护,缺乏来自于家庭、学校和社区的有效监控,往往容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据公安部门有关调查显示,在被拐卖的儿童当中,留守儿童占了很大比例。此外,一些地方性侵女童的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去年河南省就发生了800多起此类案件,绝大多数受害者都是留守女童。

    加强保护农村“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

    为此,张立勇建议民政部负责拟订“三留守”人员权益保障、管理、服务工作方案。他建议由民政部牵头,各部门共同参与拟订方案:扩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模,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推进农村经济改革,发展乡镇企业,创设工作岗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法院

    闹店人民法庭庭长朱正栩说:“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3000多个基层法院,下设近1万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总数已经达到20多万,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近80%,基层法院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80%以上。因此,朱正栩提出加强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建议。

                                                                        来源: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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