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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从六方面入手提高领导 干部法治思维法治能力

发布时间:2015-03-05 09:41:59


    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指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不依法办事,一方面难以取得群众认可,另一方面也为个别人扰乱社会秩序建设提供了机会,导致“花钱买平安”、“信访不信法”的现象,形成了恶性循环。因此,要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全力以赴保稳定,必须用好法律这个国之重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大力加强干部自身的法治建设,要注意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明确抓手,系统推进。要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法治建设发展纲要和规划,一揽子解决法治建设目标、步骤、内容和考核等要求。在法治建设纲要的系统规划下,对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意识、法治能力提出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衡量标准。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是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通过主动推进法治建设进程,自觉成为法治建设的参与者、实施者,进而能够最大限度加强对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建设。

    二要建立科学的干部选用和考核评价机制。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要注意考察其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注意征求政法、纪检、信访等部门对拟任职人员法律意识、法律能力的评价,将干部学法、用法、严格执法情况纳入绩效评价体系,把法治教育作为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培训体系。对领导干部年终述学述职述廉的基础上,同时述法,变“三述”为“四述”,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守法自觉性。

    三要加强制度保障,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通过党委常委会邀请法、检两长列席会议、重大决策事前征求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实行法律咨询备案制度等方式,充分考虑决策的法律评价因素。在市县党委、政府和群团组织建立全方位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日常公务行为都能在法律指导下开展。

    四要加强对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的监督制约。充分发挥相关机关职能作用,落实宪法要求。要加强人大对一府两院的依法监督力度,探索就具体行政事项对相关行政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质询。加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监督力度,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要求,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促使行政首长及时了解群众诉求、掌握执法不足、增强法治意识。通过部门备忘录、审判白皮书、司法建议等方式,提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帮助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执法执纪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的力度,从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切入,以案警示,教育领导干部时刻树牢法治意识。

    五要支持干部大胆依法用权、严格执法。坚持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工作,对信访等影响稳定问题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问题解决,一手抓依法打击。在依法治访方面为干部撑腰打气,纪检、检察部门要建立有效保护机制,防止干部被诬告陷害、打击报复。

    六要营造浓厚的法治建设氛围。要在电视、报刊上开设法治频道、法治专版,开设群众问政等栏目,听取群众对行政部门工作的意见,促进依法行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积极探索社会化普法机制,提高全社会法律水平,促使干部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3-4 5版 庞景玉 (作者系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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