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规定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的正确适用,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汝阳县人民法院为每位干警购买了《解释》单行本,并利用春节过后工作量相对较轻的这段时间,通过集中讲座、实务研讨、专题学习、考试测验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新《解释》。
汝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雷洪文在集中学习开始前强调:《民诉法司法解释》新规定是最高法院有史以来颁布的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对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明确具体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适用最为广泛的司法解释,具有很高的指导意义,希望各位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确保修改后的民诉法及司法解释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得到正确、统一、严格、有效的实施。
学习过程中,汝阳县法院民事审判业务骨干给干警们详细解读了《解释》新规定,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立案等业务部门,各有侧重地进行了实务研讨。全院干警重点对民事案件在管辖、回避、诉讼参加人、证据、期间和送达、调解、保全和先予执行、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及小额诉讼、公益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执行异议之诉、二审程序、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及执行程序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和理解,为在审判实践中更好的应用好新解释打下了坚实基础。
根据学习安排,4月下旬将组织开展《民诉法司法解释》知识测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