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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东区法院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力

  发布时间:2015-02-26 09:51:34


    卫东区人民法院通过改进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强力推进执行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力。在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院党组决定对执行力量予以再充实,去年十月以来,先后两次调整增添五名干警,执行力量明显增强;实行执行绩效周通报制度提升执行力,每周执行例会上,通报执行员上一周的执行绩效成绩,以此激励先进,带动后进。

    二是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按照上级法院的总体要求,成立了由院长任指挥长,执行局长任副指挥长的执行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组成快速反应组、网络查控组、综合协调组,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规范高效;健全机制实行精细化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尤其是细化了执行指挥中心的工作程序和各项规则,力争做到反应快速、行动一致、有令必行。

    三是强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积极探索和创新执行信访工作新机制,在每周一院领导班子成员集体接访的基础上,强化责任、突出重点、限时办结。在实践中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式,成功化解了多起有信访隐患的执行案件,如郑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时判决郑某某赔偿杨某某经济损失五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因郑某某一直在服刑,赔偿款一直不能到位,其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执行人员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执结了杨某某申请执行郑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圆满化解了一起长达十三年的信访案件。

    四是以开展春节前集中大执行活动为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和手段,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节前“黄金周”期间,采取早堵晚守等措施,拘留4名被执行人,执结案件11起,标的额97万余元。杜某因故意伤害罪2001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赔偿马某经济损失5000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常年在外地打工,很少在家,农历腊月二十三日凌晨6时许执行员将其堵在叶县农村的老家,又一起历时多年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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