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检查和指导“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推动专项活动顺利开展,2015年1月22日至26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督导组一行四人到河南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最高法院执行局廉政监察员谭红任组长。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河南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关于专项活动第一阶段的总体情况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情况汇报,随后从确定为受检法院的5个中院和15个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中,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检查数据信息核录补录情况、案件执行情况以及执行信访案件化解情况,并电话联系信访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听取对执行人员工作作风的意见反映。
本次检查共抽取各类执行案件244件,其中核录补录案件66件、实际执结案件124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39件、最高法院交办的信访案件15件。督导组成员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加班加点、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一件案件,并在检查结束后专门召开了反馈会,河南高院党组成员、巡视员蒋克勤以及执行局一处两庭负责人参加会议。督导组组长谭红逐项反馈了检查结果,认为抽查案件信息录入准确率高,终本案件均有“四查”记录,卷宗规范,特别是抽查的25件涉民生案件,录入率、录入准确率、实际执结正确率均为100%,反映出全省对专项活动开展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措施到位,总体情况良好。蒋克勤巡视员针对反馈情况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虚心接受,认真整改。对督导组指出的问题对号入座,绝不含糊,逐案查明问题原因,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要深刻总结,举一反三。在下一阶段活动中继续发扬好的做法,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要学习最高法院督导组的工作方法、作风和理念,在全省深入督导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活动的目标任务。三要建章立制,提升水平。对发现的问题要注重从制度上、方法措施上加以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全省执行工作水平。
“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自2014年7月15日最高法院部署开展以来,河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活动开展。为解决执行案件底数不清、体外循环等问题,组织三级法院对2007年以来录入执行信息管理系统的64万件案件逐案核查,纠正错误信息1.2万件,屏蔽已结案件8.7万件,补录案件4694件。组织中、基层法院对最高法院交办的63.3万件案件反复核对,六次复查,纠正数据错误等问题上百次。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开展集中清理,每月统计、通报积案清理情况,累计制作报表台账上千份。截至2014年底,全省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已执结1592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