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下午,濮阳县委在党校礼堂请慎用隆重第三届濮阳县道德模范表彰大会,濮阳县人民法院庆祖法庭庭长张秀林当选2014年度“濮阳县十大好人”。他是本届评选中濮阳县政法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干警。
张秀林庭长1993年从政法院校毕业后分配到濮阳县法院。21年来他扎根基层,先后在文留、徐镇、坝头、庆祖法庭工作,凭借勤奋刻苦获得了武汉大学法理学硕士学位,他主动放弃回县法院工作的机会,坚守偏远基层法庭。21年来,他共审执结各类民事案件2700余件,无一错案。办案中,他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着重调解,案件调撤率达67%以上,做到了案结事了;共判决案件900余件,上诉20余件,无一发还、无一改判。诉前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70余起,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两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河南省中原卫士”、“全省调解年活动先进个人”、“全市十佳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三十多项荣誉称号,2014年被省政法委评为“平安河南优秀调解之星”,被市文明委表彰为“文明执法先进个人”。他所在的法庭也多次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
2014年,他作为全市法院系统唯一一名代表,参加了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7月2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亲自到庆祖人民法庭调研,同张秀林进行了深入交谈,对张秀林扎根基层、爱民亲民的事迹给予了充分的肯定。10月31日河南日报农村版头版头条以《“亲民法官”张秀林》为题,对该院张秀林亲民事迹进行了深入报道,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11月5日,濮阳市委书记段喜中作出重要批示,对张秀林扎根基层司法亲民精神表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推广其先进事迹。
此次“濮阳县十大好人”评选,根据《中共濮阳县委关于印发<深化“一创双优”开展“讲良心、做好人”全民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群众推荐、组织审核、评委会评选、全县公示和综合评定等程序,授予张秀林等50人为第三届濮阳县道德模范。又经过严格的程序,从中评选出了张秀林等10名同志为第三届“濮阳县十大好人”。这既是人民群众对濮阳县法院优秀法官张秀林工作成绩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奋战在审判岗位上全体法官的鼓励,干警们表示将以张秀林为榜样,严格履职,廉洁执法,为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