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院长 周启明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对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提出明确要求,对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作出新的部署。作为基层法院更应抓住这一重大历史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为辖区法治平安建设、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近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平桥区委工作部署,按照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政治建院、制度管人、科技兴院、塑新形象”的工作思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追求司法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辖区法治平安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提质效,司法为民坚守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司法腐败,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具体到法院审判工作,就是在依法审判前提下,以高效司法,坚守司法为民,确保社会公平正义。自2013年4月以来,我院以河南法院试点推行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改革为契机,大胆创新,率先推行主审法官负责制改革, 优化了审判资源配置,强化了审限管理,完善了审判绩效考核机制,最终实现审判质效的提升。同时,我院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等办案方式,并开展“正风肃纪”、“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等专项活动,打造“阳光型法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保平安,立足审判职能积极有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是政法工作的基本任务。作为基层法院应立足审判职能主动有为,我院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和谐幸福平桥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全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同时在全区各乡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集中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等为农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专项活动,有力地促进了辖区农村稳定、改革与发展。
重培育,努力打造过硬司法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 ,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关键在于建设高素质的政法队伍。历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对广大干警的思想教育和职业培训,2014年在完善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形成新的《制度汇编》,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用典型引路,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和“向人民满意法官学习活动”, 树立身边的先进典型,形成“崇法尚德,问政惠民”的平桥法院精神;促反腐倡廉,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开门办案”、“人性化司法服务”、“阳光审判”四项活动,下大力气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六难三案”等问题。
2014年,我院在全省法院群众满意率大幅度提高,排名较2013年提升20个位次,在全市10个基层法院中位居第三。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2-8 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