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召陵】念好陪审工作“四字经”
发布时间:2015-02-09 10:38:21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在构建陪审员工作机制中,注重科学化管理,加强规范化使用,主动念好“四字经”,即在选任上,突出一个“精”字;在培训上,抓好一个“实”字;在管理上,注重一个“细”字;在待遇上,体现一个“优”字,促进人民陪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统计,2014年以来,该院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890件,一审陪审率达到100%,陪审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推动了阳光司法的进程。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5-2-7 6版 孟庆东
责任编辑:张凯甲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