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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三个共建”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

  发布时间:2015-01-30 11:14:35


    “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最重要的是“抢时间”,早一点看到问题存在,早一点为心理出现问题的青少年提供心理辅导,拉他们一把,避免他们深陷泥潭不能自拔”。这是许昌县人民法院院长时颖对院校共建提出的工作要求。去年以来,许昌县法院贯彻“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工作原则,以“三个共建”措施,坚持做好对失足青少年“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

    把法制教育搬进课堂是该院院校共建的重要内容。小明在一篇作文中写到:我们几个好友曾经有过偷电动车的念头,想到课堂上的“模拟法庭”,要犯罪呀,说啥也不敢了。该院法官切实履行法制副校长的责任,一方面不定期与学生和老师进行座谈,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另方面在辖区中小学坚持假期开学“法制第一党课”活动,通过法制教育进校园和组织学生参加庭审等方式让学生零距离接受法制教育。

    院企共建帮扶感化,争取为未成年犯创造一个早日回归社会的环境是该院拓展教育的重要手段。该院与企业共建未成年犯帮教基地5个,采用基地外公开课或基地内进行培训的方式,提升技能,鼓励有能力的未成年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同时协调企业对未成年人传帮带,以师带徒,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技能竞赛,增强工作兴趣,提高劳动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

    院医共建与量刑挽救结合是该院人性化审判的工作要求。去年,该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47人,其中涉及未成年刑附民诉讼案17件,全部调解结案。减轻处罚6人,免刑处理2人,缓刑38人。该院与许昌市、县心理医生、教师建立共建机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试和心理评估,为矫治提供依据,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庭审时,通知被告少年家长到庭参与庭审帮教活动,对取保候审的未成年被告人,错开上学或上班时间安排开庭或调查,不因此影响学习工作和产生负面影响。少审庭庭长潘晓燕说,对他们庭审一般不带刑具,这样可帮助少年犯缓解紧张焦虑心理,心里辅导师、家长和法庭合力,促其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 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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