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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法院:回访帮教未成年犯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5-01-28 16:19:51


    “感谢法官阿姨,你们放心,我会记住今天的谈话,好好改造,一定不会辜负你们的期望!”这是2014年1月27日未成年服刑犯王某在接受洛宁县人民法院法官回访时所表达的心声。

    当天,洛宁法院负责未成年人审判的法官,带着精心选购的有关青少年成长的书籍,来到河南省未成年管教所,对正在服刑的青年王某进行回访、帮教。2013年,王某因犯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罪被洛宁法院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回访中,法官鼓励王某在管教所好好学习改造,王某表示今后会好好表现,保证不再犯罪,同时委托法官转告他以前的同伙要学会面对新的生活。

责任编辑: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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